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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出台「促旅遊住宿業發展16條」

4月18日,省文化和旅遊廳印發《關於推動湖南高品質旅遊住宿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促旅遊住宿業發展16條」),通過政策支持、資金獎補、星級評定等,推動旅遊住宿業高品質發展。
「促旅遊住宿業發展16條」首先提出了目標:到2030年底,全省三星級(含)以上旅遊飯店達450家以上,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分別達40家、120家以上,等級旅遊民宿總量達500家以上,實現五星級旅遊飯店市州全覆蓋。由點到面,全省還將打造一批與自然風光、美食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民俗文化、溫泉、康養等融合發展的休閒度假飯店和民宿集群。
在政策方面,「促旅遊住宿業發展16條」提出,積極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通過科學策劃、精準招商、出台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扶持等,引進、打造一批國際化程度高的高品質飯店;培育一批具有湖南地域文化特色的高品質本土飯店和民宿品牌。還特意提到強化用地支持,對於補短板的高品質飯店建設合理用地需求予以保障;在自然環境和商業條件優越地段預留高品質旅遊住宿業項目用地,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零星城鎮建設用地用於旅遊住宿業設施建設。
資金投入方面,對新評定的五星級旅遊飯店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評定性覆核的五星級旅遊飯店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被評定為全國甲級旅遊民宿的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評定性覆核的全國甲級旅遊民宿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各市州、縣市區在用水、用氣價格上對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星級旅遊飯店、年營收增長保持在10%以上的住宿企業予以政策優惠。此外,融資方面則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旅遊住宿企業合作對接,設立旅遊住宿企業相關產業信貸產品。
關於推動湖南高品質旅遊住宿業發展
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和旅遊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滿足廣大遊客品質化、特色化、個性化住宿需求,大力推動湖南高品質旅遊住宿業高質量發展,構建覆蓋全省、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的高品質旅遊住宿服務體系,為打造世界旅遊目的地提供堅實支撐,制定如下措施。
一、發展目標
到2025年底,全省三星級(含)以上旅遊飯店達280家以上,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分別達28家、80家以上;等級旅遊民宿總量達140家以上;重點旅遊縣有1家以上四星級旅遊飯店和1家以上等級旅遊民宿。到2030年底,全省三星級(含)以上旅遊飯店達450家以上,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分別達40家、120家以上,等級旅遊民宿總量達500家以上,遠離城區的5a級旅遊景區、4a級旅遊景區周邊有高品質飯店或一定規模的高等級旅遊民宿,新增知名品牌飯店200家以上,全域旅遊高品質接待體系顯著提升,旅遊住宿業競爭力和吸引力顯著增強。
二、具體措施
(一)引進一批飯店品牌。積極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通過科學策劃、精準招商、出台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扶持等,推動各市州引進一批飯店品牌入駐,因地制宜打造主題鮮明、體驗感強、國際化程度高的高品質飯店。(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培育一批本土飯店和民宿品牌。實施品牌引領帶動戰略,支持本土飯店規模化、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培育一批領航型、骨幹型、成長型民宿連鎖品牌。引導本地飯店和民宿深入挖掘、傳承、弘揚優秀湖湘文化,培育具有湖南地域文化特色的高品質旅遊住宿品牌。(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
(三)評定一批星級旅遊飯店和等級旅遊民宿。創新開展湖南星級旅遊飯店和等級旅遊民宿評定工作,優化評定程序,靠前服務指導,加大獎勵扶持,落實優惠政策,鼓勵各類旅遊住宿企業積極參加星級旅遊飯店、等級旅遊民宿等評定工作,激發行業發展活力。支持沒有高星級旅遊飯店和高等級旅遊民宿的市州和縣市區實現零的突破,實現五星級旅遊飯店市州全覆蓋。(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打造一批高品質旅遊住宿集群。打造一批與自然風光、美食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旅遊、民俗文化、溫泉、康養等融合發展的休閒度假飯店和民宿集群,豐富旅遊住宿業態供給。依託旅遊度假區、鄉村旅遊重點村鎮等,構建鄉村旅遊民宿精品化、多元化發展格局。到2025年底,發展100個地域特色鮮明、產品業態多元、品牌效應顯著、周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完善的民宿聚集區。(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
(五)豐富產品內涵。推進「住宿+非遺」「住宿+文創」「住宿+演藝」「住宿+美食」「住宿+康養」「住宿+研學」「住宿+度假」等多業態融合發展,豐富和提升高品質旅遊住宿業內涵。持續深化「綠色飯店」創建活動,落實綠色飯店標準,將 「綠色飯店」打造成全省飯店的金字招牌。(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
(六)加快智慧化建設。鼓勵旅遊住宿企業加快升級應用網際網路、物聯網、智能家居、人工智慧、再生能源利用等新技術,提高5g網絡覆蓋,提高智能服務、環保節能、外卡收單等綜合智慧化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
(七)堅持標準化管理。貫徹實施旅遊飯店星級劃分與評定、文化主題旅遊飯店基本要求與評價、綠色旅遊飯店、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湖南旅遊民宿等級劃分與評定等標準,指導高品質旅遊住宿業經營主體落實相關公共安全責任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治安、消防、食品、衛生、環境、防災、燃氣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鼓勵各地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基礎上,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連鎖飯店管理模式和管理標準,因地制宜創新出台文旅融合高品質旅遊住宿業地方標準,提升旅遊住宿業標準化管理、人性化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
(八)強化用地支持。對於補短板的高品質飯店建設合理用地需求予以保障。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在自然環境和商業條件優越地段預留高品質旅遊住宿業項目用地,符合條件的,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零星城鎮建設用地用於旅遊住宿業設施建設。依法優先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用於旅遊住宿業設施建設。可通過依法調整土地用途、合作開發等方式盤活利用存量國有建設用地,以及依法有效盤活閒置國有土地資產等方式保障用地需求。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勵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宅基地上農房通過自營、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種方式發展旅遊民宿。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自營、入股、聯營等方式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旅遊民宿。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可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方式保障高品質旅遊住宿業項目用地需求。對使用存量用地難以保障建設需求、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高品質旅遊住宿業項目,其建設用地報批不受去化周期政策限制,不納入去化周期管控,所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增減掛鈎指標全額保障,做到即報即審。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做到「交地即交證」。(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九)拓寬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旅遊住宿企業合作對接,積極提供融資服務,設立旅遊住宿企業相關產業信貸產品,支持融資擔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旅遊住宿企業貸款擔保損失按照《湖南省旅遊企業融資擔保風險代償補償實施辦法》(湘文旅產業〔2022〕102號)要求申報風險補償資金。鼓勵有條件的市州探索設立文化和旅遊產業投資基金,大力扶持高品質旅遊住宿企業。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旅遊住宿業,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湖南省分行、省發展改革委、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
(十)堅持公平競爭。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高星級飯店、高等級旅遊民宿參與政府採購的住宿、會議、餐飲等項目,支出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鼓勵高星級酒店、高等級旅遊民宿按規定承辦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合規舉辦的會議展會、體育賽事、節慶活動、各類培訓、休養療養等活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
(十一)重視人才培養。開展分級分類培訓,組織旅遊住宿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赴境內外交流考察學習。每兩年舉辦全省旅遊住宿業從業人員技能大賽,對在全國和省級文化和旅遊部門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獎的個人按程序申報相關榮譽。推動校企合作,鼓勵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定向為省內高品質旅遊住宿業培養、輸送人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教育廳)。
(十二)突出營銷推廣。將高品質旅遊住宿業統籌納入各級文化旅遊宣傳推廣內容,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充分調動行業組織、企業和社會媒體積極性,廣泛報道經驗做法、典型案例及建設成果,每年評選20家對湖南旅遊住宿業貢獻大的企業,對認定的企業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整合旅遊住宿業與旅行社、機場、餐飲、景區、劇場等文旅資源,通過媒體矩陣集中營銷、聯動推廣,實現客戶共享、互利共贏,擴大湖南高品質旅遊住宿業的影響力和美譽度。(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
(十三)加大資金投入。支持高品質住宿企業申報參加國家高星級旅遊飯店評定,對新評定的五星級旅遊飯店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評定性覆核的五星級旅遊飯店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被評定為全國甲級旅遊民宿的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通過評定性覆核的全國甲級旅遊民宿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在全國文化和旅遊部門組織的技能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次獎的個人,分別獎勵3萬元、2萬元、1萬元。鼓勵各市州、縣市區在用水、用氣價格上對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星級旅遊飯店、年營收增長保持在10%以上的住宿企業予以政策優惠。(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
(十四)優化營商環境。深入實施「遊客滿意在湖南」行動計劃,發揮行業社會組織在推動誠信建設、促進行業自律、服務行業發展、維護市場秩序和會員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和完善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高智慧監管效能,對旅遊住宿企業,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規則和計劃,由文化和旅遊部門牽頭開展聯合檢查執法,最大限度實現「無事不擾」。(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疾病預防控制局)。
(十五)加強安全監管。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企業應明確安全管理人員,強化消防、燃氣、特種設備、工程質量、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做好森林防火、地質災害預防和衛生管理,加強火源、油源、氣源等源頭管控,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值守、巡邏檢查和應急預案響應等制度。星級旅遊飯店和等級旅遊民宿應當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嚴格執行公共衛生管理等要求,健全衛生管理檔案,強化衛生監督意識。嚴格對照星級旅遊飯店和旅遊民宿服務標準規範,加強質量管理,提高住宿業人性化、個性化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公安廳、省應急管理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疾病預防控制局)。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將推進高品質旅遊住宿業發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全面協作,細化工作舉措,形成工作合力,從政策、資金、人才等方面進行重點扶持。省文化和旅遊廳要切實發揮真抓實幹等考核激勵機製作用,推動各地落實落地並取得實效。(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本措施自2024年4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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