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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興結婚16年3娃非親生!已離婚,女方凈身出戶

此前,江西德興「結婚16年3娃非親生」事件引發輿論高度關注。2023年12月28日,離婚糾紛案、人格權糾紛案開庭審理,當事男子陳志顯向法庭提交最新證據:其妻子余華(化名)已生下第四個孩子,不可能是他親生的。
2024年3月12日,記者了解到,經法院調解,陳志顯與余華已離婚。余華一方支付了賠償款,不再爭房產,凈身出戶。目前,陳志顯打算放下此事,開始新生活。
據了解,2007年12月,江西省德興市的陳志顯和余華(化名)結婚,婚後余華生下了3個孩子。2022年4月,華迪基因先後做出了3份親子鑑定報告顯示:3個孩子並非陳志顯親生。
「養了16年,才知道3個孩子都不是我親生的,結婚前她就懷孕了,不是我的,我是『大冤種』。」2023年12月26日,陳志顯很痛苦地告訴對記者。
遭遇如此經歷,陳志顯心如刀絞,經常以淚洗面,借酒消愁。他告訴記者,他要去打名譽侵權官司、要去打離婚官司,要向公安機關申請刑事立案。「只有讓余華和與余華有不正當關係的吳某某受到處罰,我才能忘掉這段痛苦。」
在余華及其母親看來,兩人的婚姻破裂,並不是余華一個人的過錯,是婆家重男輕女的思想造成的。2022年三四月間,陳志顯曾動手打了余華及其母親,把其母親打成輕傷,把余華打進醫院,讓她有家不敢回。此外,陳志顯還炒作家庭糾紛,讓余華無法做人。
據此前報道,2023年12月28日,「結婚16年3娃非親生」事件當事人的離婚糾紛案、人格權糾紛案,在江西省德興市法院開庭審理。在當日的兩場庭審中,陳志顯的妻子余華,以及與余華存在不正當關係的吳某某均未到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庭審中,陳志顯提交了最新證據,即妻子余華已於2022年11月在上饒市某醫院生下了第四個孩子,而陪產人正是與她有不正當關係的吳某某。
陳志顯表示,離婚案中,他的訴訟請求是:離婚、返還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失。人格權糾紛案中,他的訴訟請求是: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一定要讓他們受到法律的懲罰」。當日下午5時許,兩場庭審結束。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3月12日,記者了解到,春節前,經德興市法院調解,上述兩案已經結案。陳志顯與余華已離婚,余華賠償了陳志顯經濟損失,余華的戶口也從陳家遷出。
陳志顯的代理人北京中臬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安明表示:「當地政府積極作為做了很多工作,合理合法的保障了陳志顯的正當利益,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陳志顯此前曾告訴,打完民事官司後,他打算追究余華和吳某某的「重婚」責任。
據陳志顯的一名親屬透露,陳志顯已經放棄追究了。「他爸前兩天住院了,老人身體不好,他現在需要照顧老人,等老人身體好轉出院後,他還是要出去打工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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